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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共卫生多少项?

226 2024-03-10 01:32 admin

原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您可免费享受,具体项目如下: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内常住居民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人,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2.健康教育服务

宣传普及公民健康素养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和健康咨询服务,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为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3.预防接种服务

为适龄儿童开展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协助调查处理。

4.儿童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建立保健册,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做好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为孕13周前孕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1次产后访视,产后42表健康检查。开展孕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和注意事项。

6.老年人健康管理

每年为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健康体检、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进行用药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分类干预,用药、心理等健康指导,每年为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体格检查。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治疗指导和康复指导,开展随访服务和健康体检。

9.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发现或怀疑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线索或事件及时报告;协助开展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巡查及业务培训;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防并及时报告

10.中医药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为0-36个月儿童保家长提供至少6次中医药健康指导。

11.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对本辖区内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开展可疑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

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非住院传染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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