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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移植病人能否办残疾证?

来源:www.85922222.net  时间:2023-05-04 01:07   点击:26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肝移植病人能否办残疾证?

不能。

我国残疾人包括视力、听语、肢体、精神、智力几大类。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等等才具有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二、肝脏捐献!

首先如果跟接受捐赠者有血缘关系最好,并且要满足一下条件:1、全身无重大器质性疾病和传染病。2、全身主要脏器功能良好,肝脏及其主要血管、胆管形态结构正常。3、肝脏储备功能良好,以前没有得过肝病,也没有长期酗酒。4、血型要一致,或者符合输血原则。5、没有精神障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肝脏捐献 如果跟接受捐赠者有血缘关系最好,并且要满足以下条件:1、全身无重大器质性疾病和传染病。2、全身主要脏器功能良好,肝脏及其主要血管、胆管形态结构正常。3、肝脏储备功能良好,以前没有得过肝病,也没有长期酗酒。4、血型要一致,或者符合输血原则。5、没有精神障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去当地有3A等级的甲级资质的医院,申请,体检。过了以后再具体商议肝脏捐献的事情。

三、请问捐献器官需要哪些手续?

对于一个人来说,愿意在自己死后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是非常伟大且无私的行为。特别是对于中国人来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我们从小就接受过的教育,因此在器官捐献这方面,中国人往往要比外国人保守。但是人死不能复生,如果在自己死后还能够为社会做出一点贡献,我想是百利而无一害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年来自愿在死后捐献器官的人也越来越多了。那么捐献器官需要怎么做?每个人都有捐献器官的资格吗?

捐献器官的手续比一般想的其实要复杂许多。首先,在活着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签署一份协议。这份协议叫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协议里面需要填的东西很多,但是这也只是最开始要做的一点事情。协议交上去之后,各地部分会从医院派人过去对你的身体进行评估,确认你的身体符合器官捐献的标准。上面两步就是捐献器官之前的准备程序,之后的程序要到器官捐献者达到捐献的时刻(通常来说是死亡)才开始进行,虽然活体捐献也有,但是数量极少。假设器官捐献者已经死亡,那么家属还要签一份器官捐献的登记表,然后专家才可以开始移植器官,最终完成器官捐献工作。上面就是捐献器官的手续,下面来讲讲捐献器官所要求的条件。1.必须是成年人,未成年人不得做器官捐献。2.必须签订器官捐献的书面协议,口头协议无效。3.如果是活体捐献,必须不损害自身的身体健康。

可以看出,器官捐献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期间需要注意的地方也很多,但是这也代表了我国对于人体器官捐献这件事的态度是严肃且认真的,对于那些无私的人,国家从来都不会马虎对待。

捐赠器官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器官捐赠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是的

我要捐献器官移植,家族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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